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28号地下1层车位(人防)29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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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20日10时至2026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本次拍卖系为解决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住宅业主停车需求的特别拍卖程序,故投入拍卖程序的车位数量和起拍价格充分结合了前期针对业主的竞买诉求调研情况及市场价格;同时为妥善推进涉案其余商业综合体等不动产的处置执行工作,对于本次拍卖流拍的车位,法院将不进行再次拍卖程序(二拍)。
二、拍卖标的: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28号地下1层车位(人防)29号车位;建筑面积:46.51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房地产权证号:徐2011007355;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总层数:12层;竣工日期:2001年;核准日期:2011-05-25;房屋用途:特种用途。土地坐落:天等路259弄28号;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凌云街道424街坊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27356.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00-07-31至2070-07-30止。
评估价:单一车位评估价47.5万元。
起拍价: 单一车位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三、拍卖时间:2026年5月20日10时至2026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竞买人资质:本次拍卖标的为住宅用途使用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前期对住宅业主竞买意愿的调查以及该建筑区规划可用于向住宅业主销售车位数量,故对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资质确定: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应为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住宅不动产的产权人,即竞买人需单独或与他人共有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住宅不动产,也即竞买人应为该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本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将在拍卖前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证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无资质或提供虚假资质参与本次拍卖的,经查证属实的,除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外,本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五、竞买数量:基于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本小区住宅车位数量上限备案登记的限制以及竞买人意愿情况,本次拍卖以持有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住宅不动产的数量为单位,限制为持有一处不动产,仅能竞买一个住宅车位,也即一本产证仅能参与一个车位的竞买,多人共有一处不动产的产权人,全部产权人也仅能参与一个住宅车位的竞买。
车位类型包括全部车位类型。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本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八、特别提醒:
1、竞买人资质审查。本院委托上海天城拍卖行于2026年5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进行现场集中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与竞买的业主,应持有记载本人姓名的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参与竞买人资质审查,并签署参与司法拍卖承诺书。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至现场办理资质审查的,应在2026年5月19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完成竞买资质审查,逾期将不予办理资质审查,未能完成资质审查的,将不能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竞买人其他相关购买资质请自行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规定确定,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保证金交纳。通过资质审查的竞买人应于2026年5月20日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依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关规则处理,具体操作可询上海天城拍卖行。
3、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价款并完成具体车位的选择后,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具体过户情况以不动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如因规划限制或标的物自身属性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保证金与拍卖价款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十、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6月4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代保管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农行徐汇支行;账号:6228400037452338162),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公开竞买人姓名、竞买号、出价顺位,同时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基于相关审税材料调取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共同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自行拍卖存在困难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共同竞买人应于2026年5月15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六、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 15316778218任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
竞买须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20日10时至2026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28号地下1层车位(人防)29号车位;建筑面积:46.51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房地产权证号:徐2011007355;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总层数:12层;竣工日期:2001年;核准日期:2011-05-25;房屋用途:特种用途。土地坐落:天等路259弄28号;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凌云街道424街坊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27356.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00-07-31至2070-07-30止。
四、竞买人资质:本次拍卖标的为住宅用途使用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前期对住宅业主竞买意愿的调查以及该建筑区规划可用于向住宅业主销售车位数量,故对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资质确定为: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应为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住宅不动产的产权人,即竞买人需单独或与他人共有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住宅不动产,也即竞买人应为该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本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将在拍卖前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证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无资质或提供虚假资质参与本次拍卖的,经查证属实的,除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外,本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五、竞买数量:考虑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住宅车位数量上限的限制以及住宅业主意愿数量,本次拍卖以持有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住宅不动产的数量为单位,限制为持有一处不动产,仅能参与竞买一个住宅车位,也即一本产证仅能参与一个车位的竞买,多人共有一处不动产的产权人,全部产权人也仅能参与一个住宅车位的竞买。
车位类型包括全部车位类型。
六、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该标的目前:房屋目前有人使用,法院按现状拍卖。如有违法搭建,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并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该小区物业车位管理费欠费及标准现为:该标的2026年3月19日调查时,车位管理费单价为100元/月,暂无欠费。以上欠费信息仅供参考。
3.竞买人资质审查。本院委托上海天城拍卖行于2026年5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进行现场集中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与竞买的业主,应持有记载本人姓名的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参与竞买人资质审查,并签署参与司法拍卖承诺书。确有客观原因无法至现场办理资质审查的,应在2026年5月19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完成竞买资质审查,逾期将不予办理资质审查,未能完成资质审查的,将不能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竞买人其他相关购买资质请自行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规定确定,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4. 保证金交纳。通过资质审查的竞买人应于2026年5月20日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如同时交纳后续其他类型车位竞买保证金的,同步作为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依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关规则处理,具体操作可询上海天城拍卖行。
5、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价款,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具体过户情况以不动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如因规划限制或标的物自身属性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保证金与拍卖价款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不动产的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共同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自行拍卖存在困难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共同竞买人应于2026年5月15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九、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十、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6月4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代保管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农行徐汇支行;账号:6228400037452338162),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基于相关审税材料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五、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六、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 15316778218任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
标的物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28号地下1层车位(人防)29号车位;建筑面积:46.51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房地产权证号:徐2011007355;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总层数:12层;竣工日期:2001年;核准日期:2011-05-25;房屋用途:特种用途。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坐落:天等路259弄28号;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凌云街道424街坊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27356.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00-07-31至2070-07-30止。
3、四至情况:
四至为:东至天等路,南至上中西路,西至小区,北至丹棱路。
4、建筑物及环境状况:
该标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259弄“阳光新景”小区内的地下车位,钢混结构,竣工于2001年,周边住宅聚集度较好,小区设有地下停车库及地面临时停车位,地下停车库入口设置在小区内,地下停车库分设出入口,车库内路幅较宽,地面为水泥地坪,内墙刷涂料,车库内风道、电桥架、消防管、喷淋等设施齐全, 目前作为车位正常使用中
4.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基于相关审税材料调取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2)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该标的物的权利人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涉及的税费较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详见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4)具体车位信息详见评估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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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类型:法院自主拍卖
标的类型: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