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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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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持续保证上海法院司法拍卖高质量运行,进一步树立规范、优质、高效的拍辅机构服务形象,维护拍卖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倡导拍辅机构践行专业、专注、专心的“三专精神”,向社会各界提供放心、安心、省心的“三心服务”,全市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辅助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保护当事人及司法拍卖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安全,
上海拍卖行业协会第四次信息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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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1月16日,我行派员参加了上海拍卖行业协会召开的第四次信息工作会议,会上周秘书长总结了协会近期的工作情况,对各拍卖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工作指示,各企业代表仔细聆听了相关事项,对今后企业的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
上海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第二期培训班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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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1月26日,我行派员参加了上海拍卖行业协会组织的《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第二期培训班,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是第二次参加此次专业培训,同时专业人员的培养对企业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史教育:深圳改革开放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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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01 14:44
摘要:
2020年11月27日,我支部参加了五角场集团“四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由五角场集团党委书记王新国同志主讲,讲述了我国深圳改革开放至今40年的风雨路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
五角场集团2020年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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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1月27日,我支部参加了五角场集团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会上针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和安排,包括四史学习、发展党员、学习强国等内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企业的同时还要稳抓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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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调查拍品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35号801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王卓伟拍品现状占用情况被执行人占用钥匙无户口截止2023年7月5日,根据“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无户籍登记(仅供参考)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抵押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司法限制1、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日期:2023-3-7至2026-3-6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1、房屋权属状况: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35号801室(权证号:沪(2022)松字不动产权第041805号),建筑面积:100.19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22-12-5(补发:原房地产权证书号为沪房地松字(2015)第027302号,原登记日为2015-9-11)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松江区九亭镇8街坊20/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2001-11-6至2071-11-5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宗地(丘)面积为299081.00平方米。3、四至情况:四至为:东至虬泾路,南至鑫山汇众苑,西至鑫山汇众苑,北至嘉富丽花园4、建筑物及环境状况:该标的坐落于小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象屿都城”内,建筑物水、电、气、电梯等配套设施齐全;建筑物总层数为14层,钢混结构,竣工于2009年,1梯2户,周边住宅聚集度较好,小区周边购物有尚优玛特、华联超市等;学校有九亭第二小学、松江区九亭第二中学、亭南小学等;医院有松江区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等;银行有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周边公交有1841路、松江43路内圈、松江43路外圈、松江44路、松江89路、748路、759路等公交线路,距离轨道交通9号线九亭站直线距离约2公里,交通便捷度较好。5、房屋户籍状况:截止2023年7月5日,根据“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无户籍登记(仅供参考)。相关户口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758弄4号1101室,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地产权证号:虹2015002509,建筑面积:162.8平方米,公寓,核准日期:2015年3月6日。土地宗地号:虹口区新港路街道133街坊5/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期限:2002-10-17至2072-10-16止;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46654平方米。 协议价:1500万元起拍价:150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10月2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6228400037427870968),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3年10月7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758弄4号1101室)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天城拍卖行)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13916330824沙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8月17日  竞买须知竞买须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拍卖标的: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758弄4号1101室,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地产权证号:虹2015002509,建筑面积:162.8平方米,公寓,核准日期:2015年3月6日。土地宗地号:虹口区新港路街道133街坊5/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期限:2002-10-17至2072-10-16止;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46654平方米。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四、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五、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标的目前有人占用,占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搬离,若不迁离的,本院将强制清场。2、该拍品截止到2023年8月2日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有户口登记(仅供参考),相关户口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3、该标的物业管理费付至2022年12月,收费标准为280.02元/月。4、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费情况:水电煤欠费不详。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5、拍卖标的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6、该标的产权人其中之一已死亡(自然过世),产权信息未作出变更,故拍卖成交后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拍卖标的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
发布时间
2023-9-11
房产面积
162.8 平方米
拍卖类型
法院自主拍卖
标的类型
房地产
价格区间
1000万以上
房产面积
140-200平方米
房产类型
住宅
拍卖状态
待拍卖
所在地区
虹口区
标的情况调查拍品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35号801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王卓伟拍品现状占用情况被执行人占用钥匙无户口截止2023年7月5日,根据“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无户籍登记(仅供参考)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抵押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司法限制1、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日期:2023-3-7至2026-3-6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1、房屋权属状况: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35号801室(权证号:沪(2022)松字不动产权第041805号),建筑面积:100.19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22-12-5(补发:原房地产权证书号为沪房地松字(2015)第027302号,原登记日为2015-9-11)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松江区九亭镇8街坊20/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2001-11-6至2071-11-5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宗地(丘)面积为299081.00平方米。3、四至情况:四至为:东至虬泾路,南至鑫山汇众苑,西至鑫山汇众苑,北至嘉富丽花园4、建筑物及环境状况:该标的坐落于小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象屿都城”内,建筑物水、电、气、电梯等配套设施齐全;建筑物总层数为14层,钢混结构,竣工于2009年,1梯2户,周边住宅聚集度较好,小区周边购物有尚优玛特、华联超市等;学校有九亭第二小学、松江区九亭第二中学、亭南小学等;医院有松江区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等;银行有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周边公交有1841路、松江43路内圈、松江43路外圈、松江44路、松江89路、748路、759路等公交线路,距离轨道交通9号线九亭站直线距离约2公里,交通便捷度较好。5、房屋户籍状况:截止2023年7月5日,根据“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无户籍登记(仅供参考)。相关户口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竞买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31日10时至2023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35号801室(权证号:沪(2022)松字不动产权第041805号),建筑面积:100.19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22-12-5(补发:原房地产权证书号为沪房地松字(2015)第027302号,原登记日为2015-9-11)。土地宗地号:松江区九亭镇8街坊20/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2001-11-6至2071-11-5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宗地(丘)面积为299081.00平方米。评估价:455.9万元起拍价:320万元;保证金:3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二、拍卖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时至2023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11月1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需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十六、本标的【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35号801室】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天城拍卖行)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咨询电话:021-65399288虞先生、13761828170任先生(辅助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3楼;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3年9月6日    竞买须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31日10时至2023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虬泾路900弄35号801室(权证号:沪(2022)松字不动产权第041805号),建筑面积:100.19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22-12-5(补发:原房地产权证书号为沪房地松字(2015)第027302号,原登记日为2015-9-11)。土地宗地号:松江区九亭镇8街坊20/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2001-11-6至2071-11-5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宗地(丘)面积为299081.00平方米。四、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五、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拍卖标的目前有人占用,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法院解封,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产权过户后,房屋何时交付需等待法院的通知,房屋的交付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2、该标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75.33元/月,截止至2023年7月10日物业管理费欠费共计:5435.23元。3、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电费欠费:12.6元,水费、燃气无欠费,以上欠费于2023年7月10日查询。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
发布时间
2023-9-11
房产面积
100.19 平方米
拍卖类型
法院自主拍卖
标的类型
房地产
价格区间
300-500万
房产面积
140平方米以下
房产类型
住宅
拍卖状态
待拍卖
所在地区
松江区
标的情况调查表 (2023)沪0115执恢4522号拍品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66号301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施某某、施某某拍品现状占用情况无钥匙无户口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抵押权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世纪大道分社、邢加荣司法限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日期:2015-9-8至2024-9-3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1、房屋权属状况: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66号301室,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地产权证号:浦2005050120,建筑面积:105.03平方米,公寓,核准日期:2005年5月11日。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三林镇622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使用期限:2005-3-18至2072-6-17止;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宗地(丘)面积为89215平方米。3、四至情况:标的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66号301室,小区名称为“申江豪城”。其四至为:东至洪山路、南至杨思路、西至上南路、北至杨新东路。4、建筑物及环境状况: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66号301室,小区名称为“申江豪城”。标的所在建筑物总高12层,标的周边商业设施有:新华联超市、好德等;医疗机构有:上海杨思医院、三林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教育设施有:新世界实验小学、杨思中学、历城中学、新金童小学、大桥小学等;另有银行等其他配套设施。周边公交线路有:浦东80路、1012路、177路、338路等公交线路及地铁8号线(杨思站)、13号线(成山路站),交通便捷。5、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自行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将该标的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且整改通过验收、撤销限制后,方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2)竞买人资格问题: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本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3)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如存在法院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5)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工商注册注销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竞买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66号301室,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地产权证号:浦2005050120,建筑面积:105.03平方米,公寓,核准日期:2005年5月11日。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三林镇622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使用期限:2005-3-18至2072-6-17止;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宗地(丘)面积为89215平方米。 网询价:857.9425万元起拍价:601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二、拍卖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10月27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6228400037555468569),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3年10月7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66号301室)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天城拍卖行)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13916330824沙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8月17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路855弄66号301室,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地产权证号:浦2005050120,建筑面积:105.03平方米,公寓,核准日期:2005年5月11日。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三林镇622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使用期限:2005-3-18至2072-6-17止;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宗地(丘)面积为89215平方米。四、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
发布时间
2023-9-11
房产面积
105.03 平方米
拍卖类型
法院自主拍卖
标的类型
房地产
价格区间
500-1000万
房产面积
140平方米以下
房产类型
住宅
拍卖状态
待拍卖
所在地区
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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